一店主因售賣賭博 作弊器材獲刑
晚報訊 看似普通的手機、充電寶,實則暗藏乾坤,經專業鑒定,均屬于竊照專用器材。記者昨日了解到,海門法院對一起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李某因售賣用于賭博作弊的特殊設備,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
今年年初,有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某商店存在售賣帶有隱藏攝像頭設備的可疑行為。公安機關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警力展開調查,經過縝密偵查與部署,成功將涉案人員李某捉拿歸案。
李某原本經營著麻將機生意,一次偶然的機會,他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咨詢打牌“包贏”用的分析儀設備。在利益的驅使下,他動起了歪心思,一頭扎進了這條違法的道路。李某從上游賣家處購入設備后,自行完成安裝工作。一套完整的分析儀包含一部暗藏攝像頭的手機、兩塊鋰電池、十副特制撲克牌以及一副耳機。當使用者在設備內輸入特定代碼,手機便會彈出炸金花、斗牛兩款賭博軟件。選定軟件后,將手機置于牌桌之上,攝像頭便如同作弊者的“眼睛”,能精準識別撲克牌的具體點數,通過耳機為使用者分析出牌策略,助力作弊行為。
2023年5月至2024年3月,李某在其文體用品商店內,通過當面交易的方式,先后向張某等多人銷售裝有微型針孔式攝像裝置的手機3部、充電寶2部,從中非法獲利23600元。這類作弊設備的偽裝形式多樣,除了仿制成手機、充電寶,甚至還有仿制成黑色短袖的款式,隱蔽性極強,讓人防不勝防。
李某的行為并非簡單的商品售賣,其多次銷售用于賭博作弊的竊照專用器材,不僅助長了賭博的不正之風,更極易滋生敲詐勒索、暴力沖突等其他嚴重違法犯罪活動,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危害。海門法院經審理認定,李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醒:無論是經營者還是購買者,都應認清此類行為的違法本質和嚴重后果,切莫因一時的利益誘惑觸碰法律紅線。 通訊員張美芳 記者王瑋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