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香煙不給錢,賣家一紙訴狀將買家告上法庭,卻被法院駁回起訴。這是為何?記者昨天了解到,如東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2023年,胡某多次在無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情況下向張某出售香煙。后經結算,張某還有兩萬余元未支付,胡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張某償還煙款。
如東法院經審理認為,胡某未經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許可,非法經營煙草專賣品,且經核實已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于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據此,法院對胡某的起訴予以駁回,一并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通訊員鎮永娟 高馮潔
記者王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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