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門聯動破局“奪子之爭”
“外公,聽說您每天接送孩子上學,真是辛苦了……”15日上午,如皋某村委會二樓會議室內座無虛席。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見證下,來自如皋市委政法委、公安、檢察、教育、婦聯等10個部門的代表圍坐一堂。面對一場撫養權執行困局,如皋法院首次在執行階段引入聽證機制,聯動10個職能部門共商解決方案。
聽證會伊始,執行法官通過講述展示案件時間軸。從2020年法院判決母親撫養孩子,到2024年調解確認父親撫養權,再到外公外婆因女兒服刑拒絕交付孩子,矛盾癥結點被精準定位。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確立的最有利原則,我們需要重點評估三個維度:生活環境延續性、教育銜接可行性和情感依賴調整空間。”執行法官的陳述引發熱議。教育局代表提出:“撫養權變更后,孩子需到父親所在鎮區入學,相關資料要準備起來。”婦聯工作人員則提出:“母親服刑還有一段時間,父親的就業情況比較穩定,但孩子與外祖父母相處時間長,立即變更撫養權,孩子是否會出現分離焦慮?”
聽證會特別設置“兒童觀察環節”。少年審判庭“法官媽媽”發現,近6歲的樂樂(化名)擺弄奧特曼卡片時臉上露出了燦爛的笑容,而每當“法官媽媽”問及樂樂是否想念爸爸、爸爸有沒有給你買衣服玩具等話題時,他總會望向外公,這說明孩子對現有撫養環境有依賴。“該細節被納入《未成年人權益影響評估報告》,成為后續執行的重要依據。”如皋法院執行局局長常雪萍介紹。
“樂樂父親只負責生,從不負責養,我們含辛茹苦把孩子帶大,憑什么交出去!”雖然樂樂外公態度堅決,但檢察官還是向他介紹了抗拒執行將會受到罰款拘留懲戒,情形嚴重的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民警從“樂樂戶口還在父親這邊,未成年子女戶口遷移需要得到父母雙方的同意”的角度進行引導。民政局則結合孩子后續需要的生活教育費用,分析二老面臨的經濟壓力。多方耐心細致的勸說,讓協助執行義務人老黃放下了心理戒備。
這場持續4小時的聽證會打破了樂樂的撫養權執行的僵局。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劉羅成介紹,此次聽證會建立“聽證意見采納清單”,將對10個部門提出的建議分類落實,還將嘗試引入“執行觀察期”,為親子關系重建設置過渡時間。
“孩子不是執行標的物,我們要用司法的溫度融化親情的堅冰。”一名如皋市人大代表在聽證總結時感慨。
通訊員賈俊輝 記者王瑋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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