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張某喜提新車后,煩惱也隨之而來。由于汽車銷售公司把車輛合格證抵押給了放貸的公司,張某遲遲拿不到合格證,無法給車登記領牌照。合格證到底該不該還給消費者?14日,如皋法院通報2024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并發布一批典型案例,該案是其中之一。
2023年11月,張某向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某品牌車輛一臺并支付購車款。在此之前,汽車銷售公司因需要辦理貸款,將車輛及合格證質押在某財務公司。張某購買的車輛是這批質押車輛之一,因此,張某雖然提到了車,卻無法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領取牌照。與張某有同樣遭遇的還有另外3名消費者。后來,汽車銷售公司因經營不善,不再營業,張某等消費者索要合格證無果,向法院提起訴訟。
某財務公司認為,交付合格證是汽車銷售公司的責任,財務公司與汽車銷售公司簽訂合同后,按約放款,因汽車銷售公司拖欠款項,財務公司對案涉車輛的合格證是合法占有,其不同意向消費者返還車輛合格證。
法院經審理認為,消費者到專業的汽車銷售公司購買車輛,銷售公司交付車輛并開具了發票,消費者已經取得車輛所有權。銷售公司與財務公司之間約定的質押財產系車輛而非汽車合格證,財務公司已將車輛交付給銷售公司出售,視為其同意銷售公司出售該車輛,現車輛已被消費者合法購買獲得,而合格證離開車輛無明顯經濟效用,且從車輛買賣的一般交易習慣來看,合格證與車輛應一并交付買受人。財務公司繼續占有車輛的合格證,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法院認為,銷售公司與財務公司的合同約定不能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法判決財務公司返還消費者車輛合格證。
法院判決后,雙方均服判息訴,張某拿到了合格證。為促成后續3起糾紛一次性解決,法院向財務公司發送建議函,建議其向消費者交付合格證。最終,財務公司同意交付合格證,其他3名消費者收到合格證后撤回起訴。
記者王瑋麗
南通日報社 2009-2021 版權所有
蘇ICP備08106468-3號蘇新網備2010048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80013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擁有南通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13-68218870 郵箱:ntrb@163.com
發行熱線:85118867 廣告熱線:85118892 爆料熱線:85110110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世紀大道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