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嘗后買”是商超常見的營銷手段,而如今科技成果也能“先使用后付費”,位于江蘇海安的江蘇暢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便是受益者之一。
“從去年10月底開始了解政策,到正式簽約,前后只用了不到3個月的時間。”江蘇暢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榮感慨道,對于一家科技型初創公司來說,科技成果能“先使用后付費”無疑是一個極大利好。
李榮所創辦的公司是一家專注于能源與智能技術融合應用的創新型企業,業務涵蓋光電、充電樁、儲能等領域。今年1月份,該公司與南京大學海安高新技術研究院就能源智慧管理簽訂了技術轉讓(專利權)合同。作為“先使用后付費”的受益者,李榮很興奮:“一來,作為初創企業以高額價格購買專利,資金風險會很大。二來我們也會擔心這項技術能否符合企業實際需求。如今在這種模式下,我們的資金管理與產品開發會更加從容。”
在以往的科技成果轉化進程中,高校與企業之間的銜接難題一直是阻礙發展的關鍵因素。高校院所持有大量專利成果,因缺乏轉化渠道、擔心風險損失等原因,成果往往被“束之高閣”。而科技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由于無法準確預估成果價值,擔心轉化成本高、周期長、難度大,對高校院所的成果只能“望而卻步”。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江蘇省也發布了《關于在全省開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的通知》,鼓勵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轉化。2024年,海安積極部署開展政策試點。
在江蘇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內,自動化生產線正開足馬力生產光伏玻璃,每條生產線上的數據實時跳動。“去年,我們與南京大學海安高新技術研究院采用專利‘先使用后付費’的模式,幫助我們實現增透自清潔降溫涂層的新型光伏玻璃研發及產業化”,江蘇辛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發中心主任曹燕語說,“在研究院技術的加持下,公司研發的光伏組件能實現10~15℃的降溫效果,透光率與耐候性顯著提升,大幅提高了光伏發電系統的整體效率。”
企業不是單純的受益方,對于技術出讓方而言,這一模式同樣讓他們獲益匪淺。“我們研究院每年會有一些科技成果產出,單靠自身進行轉化費時費力,通過‘先使用后付費’模式,研究院的科技成果找到了轉化落地的出口,加快了從‘書架’走向‘貨架’步伐。”南京大學海安高新技術研究院院長唐少春告訴記者,2024年,研究院已經成功實施技術轉移5件發明專利(轉讓3件,許可2件)給地方企業。
借助“先使用后付費”模式,技術轉讓成為招引科創項目的一大“利器”。研究院通過技術轉讓引進孵化新材料科技企業,入駐研究院研發大樓和中試基地大樓。在專利技術的加持下,新孵化小微企業在產品研發、生產工藝等方面實現了技術升級,提高了產品質量和市場競爭力。
今年,海安持續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下發《關于加快創新驅動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政策意見》,其中一項就是高校院所等成果單位以“先使用后付費”的方式將科技成果許可(轉讓)給科技型企業,合同金額2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付金額給予許可方5%、受讓方10%的補助,最高10萬元。
“‘先使用后付費’模式,搭建了高校院所與企業的‘握手’通道。”海安市科技局黨組書記陸建銀說,將在近期正式落地《海安市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實施辦法》,鼓勵和引導高校院所與企業積極參與該模式,暢通企業獲取科技成果渠道,提升科技成果轉化效能,推動產學研融通創新,為建設更高能級科創新城賦能。
作者: 顧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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