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把自己家的土地流轉給村里的合作社,現在就在家門口的合作社工作,一年到頭能拿不少工資呢。”臨近春節,海安市濱海新區富港村村民陳平(化名)從村里的合作社領到了土地流轉的保底和分紅收入,臉上洋溢著幸福的笑容。
2017年,富港村成立了海安港豐谷物農地股份合作社,將農戶流轉入股的1992畝土地集中進行耕種,實行公司化運作。截至2022年底,合作社土地流轉面積達2046畝,全村超八成土地實現了規模種植經營,2023年的村級集體收入達167.4萬元,帶動了100多名村民就業。“這既解決了我們村勞力短缺的問題,也讓村民變成了股民,年底還能享受土地保底分紅。”富港村黨總支書記王琪峰表示。
海安是糧食生產大市,現有13個區鎮街道、209個村,糧食單產位居全省前列。土地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為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近年來,海安積極培育發展以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家庭農場為主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確保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
前期,海安市農業農村局調研發現,部分鎮村出現少數經營者為了獲得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抬高土地租金的情況,不僅壓縮了經營者的合理收入空間,還給糧食生產經營帶來了潛在風險。為了規范各區鎮交易市場,公開及時發布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供求信息,2015年12月,海安市、鎮兩級探索建立了農村產權交易服務中心,用于宣傳土地承包和流轉政策。同時規定,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所有流轉交易都必須在中心進行。
自中心成立以來,該市規模土地流轉多數通過江蘇省農村產權交易信息服務平臺進行交易,據平臺數據統計,2024年海安土地經營權流轉項目成交金額1.7億元,土地流轉面積7.19萬畝。通過農村土地流轉信息化監管,不僅有效糾正了不經產權交易平臺、低價合同、超長期合同等不規范行為,還確保了合同管理的規范性,進一步激活了農村經濟活力。
土地資源是群眾最根本的利益所在,也是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壓艙石”。為進一步防范風險、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海安市農業農村局還出臺了分級資格審查、項目審核的“兩審”制度,即在土地經營權流轉活動開始前,充分考察受讓方的經濟實力和經營能力,避免因經營規模與經營能力不匹配,給農業生產和農民利益帶來風險。
此外,為解決網上競標惡意抬價問題,海安還規定了全市糧食生產的土地經營權流轉指導價格和最高限價。在農村產權交易過程中,最高限價在流轉指導價格基礎上因地制宜,參考一定比例上下浮動。據統計,2024年海安市家庭承包耕地經營權流出總面積達到48.3萬畝,其中38.6萬畝用于種植業,37.7萬畝用于稻麥種植。
記者 王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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