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電瓶車充電服務項目
招標文件
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地址: 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世紀大道8號 郵政編碼:226018
目 錄
第一部分 招標公告┄┄┄┄┄┄┄┄┄┄┄┄┄┄┄┄┄┄┄┄┄2
第二部分 投標須知┄┄┄┄┄┄┄┄┄┄┄┄┄┄┄┄┄┄┄┄┄4
第三部分 項目需求說明┄┄┄┄┄┄┄┄┄┄┄┄┄┄┄┄┄┄┄7
第四部分 開標和評標┄┄┄┄┄┄┄┄┄┄┄┄┄┄┄┄┄┄┄┄10
第五部分 合同簽訂與驗收付款┄┄┄┄┄┄┄┄┄┄┄┄┄┄┄┄15
第六部分 質疑提出和處理┄┄┄┄┄┄┄┄┄┄┄┄┄┄┄┄┄┄19
第七部分 投標文件組成┄┄┄┄┄┄┄┄┄┄┄┄┄┄┄┄┄┄┄22
第一部分 招標公告
南通日報社對以下項目擬用公開招標方式組織采購。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電瓶車充電服務項目
二、采購編號:NTRB2021(107B5)
三、項目需求說明:
請供應商投標前仔細研究項目招標文件。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2)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投標人(包括關聯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后在我社未有棄標記錄。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委托代理人還應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4.提交2019年以來在的同類業績案例(成交通知書、合同)等。
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購項目相同標段中同時參加投標,一經發現,將視同圍標處理。
請供應商認真對照資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無意或故意參與投標的,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承擔。
五、入圍辦法
上述資格審查資料采用復印件必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項目名稱及日期后單獨裝訂并單獨密封(按投標書密封要求),報名時遞交招標人。上述資格審查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報名時對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有任何一項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就視為投標人資格審查不合格,不能參加投標。
六、有關時間、地點等信息
1.對項目需求的詢問,請與0513-68218842姜健聯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
3.報名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00時。
4.投標文件接收截止及開標時間: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00時,地點: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世紀大道8號南通報業新聞傳媒中心
大廈2012室,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二部分 投標須知
一、招標文件由招標人解釋。
1.供應商下載招標文件后,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的所有內容,如有內容或頁碼殘缺、資格要求和技術參數含有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應在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詢問或疑問,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詢問或疑問的,視同供應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標文件所有內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供應商不得在招標結束后針對招標文件所有內容提出質疑事項。非書面形式的不作為日后質疑提出的依據,所有質疑必須符合財政部94號令第十二條的要求。
2.投標人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事項、格式、條款和規范要求等,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或者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其投標將被拒絕,投標人自行承擔責任。
二、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標人有權對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標人可視情取消、延長相關時間,不負責解釋。
3.招標人對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將構成招標文件的一部分,對投標人具有約束力。
4.投標人由于對招標文件的任何推論和誤解以及招標人對有關問題的口頭解釋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標人自負。
5.招標人或采購部門視情組織答疑會。
三、投標報價
1.本項目不接受任何有選擇的報價。
2.報價表必須加蓋投標供應商公章且必須經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簽字或蓋章。
3.投標供應商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根據采購項目需求,準確制定相關工作方案等,必須對本采購項目全部進行報價,如有漏項,視同對本項目的優惠。不按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響應文件,導致報價無效,按無效標處理。
四、投標文件的編寫、份數和簽署
1.投標人按第七部分“投標文件組成”編寫投標文件,投標文件規格幅面A4紙(圖紙等除外),正文使用仿宋體四號字,按照招標文件所規定的內容順序,統一編目、編頁碼裝訂(投標文件中復印件及彩色宣傳資料等均須與投標文件正文一起逐頁編排頁碼)。由于編排混亂導致投標文件被誤讀或查找不到,其責任應當由投標人承擔。不得將內容拆開投標,并牢固裝訂成冊。投標文件不得行間插字、涂改、增刪,如修補錯漏處,須經投標文件簽署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2.投標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并明確標注投標人全稱、“正本”、“副本”字樣。
3.投標文件正本須打印并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副本可復印,但須加蓋單位印章。
五、投標文件的密封及標記
1.投標人應將正本和副本密封。
2.密封后投標文件標明招標項目名稱、項目編號、邊縫處加蓋單位騎縫章或騎縫簽字,并注明于開標前不得啟封。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文件三部分內容(資格審查文件、技術文件、商務報價文件)須分別單獨密封,并牢固裝訂成冊,不得相互混淆,文件自編目錄并連續標注頁碼,不得將內容拆開。報價文件不得出現于其他投標文件中。
2.投標文件每一部分內容均須提供“一正、四副”紙質投標文件,并將正本、副本及圖紙類等(如需提供圖紙等其它資料的話)合并密封,統一裝在一個密封袋或密封箱內(如有A3大小的圖紙類,可單獨密封)。
3.遞交時間:供應商須在規定的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
友情提醒:本處將拒絕接收未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拒絕接收在投標文件接收截止時間后遞交的投標文件。
七、評標流程簡介
采購人對投標供應商資格性、符合性審查,對未通過審查的投標人告知原因。評委會對合格供應商的技術標評審打分,匯總并公布技術標得分后,招標人當眾解密價格標進行唱標,最后匯總兩部分得出總分,總分最高的為中標供應商。
八、投標費用
1.投標人承擔參與投標可能發生的全部費用,招標人在任何情況下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這些費用。
2.招標文件資料售價:300元/份,投標時現場繳納,事后不退。
第三部分 項目需求說明
一、招標內容
電瓶車充電服務項目
二、招標形式
采用公開招標方式
三、項目需求
(一)背景概述、實現功能要求
1.地理位置: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2.項目規模:為南通報業新聞傳媒中心大廈所有非機動車車棚安裝充電樁,提供電瓶車充電服務。
3.實現功能:電瓶車充電。
(二)項目需求
1.在位于世紀大道8號的南通報業大廈,原有的南側3處停車棚安裝智能充電樁7套(計70個充電口),西側2處停車棚安裝智能充電樁6套(計60個充電口);在南通報業大廈新建的北側停車棚安裝智能充電樁13套,計130個充電口;共計26套智能充電樁,260個充電口。每臺智能充電樁電力接入參數為AC220V/50HZ,配備計量電表一塊、漏電斷路保護器一個;創新III代10路集中式充電樁:明裝箱型10個充電口、輸出插座電壓市電AC220V、單路輸出功率900W/220V(過載斷電,滿足900W以下電瓶車充電,上限功率可調)、設備空載功率3W、充電方式為手機微信掃碼或者刷卡充電、按實際充電時長(分鐘)計費。南通日報社按國家電網的實時供電價格(現行為0.6416元/度)供電給充電樁設備運營商,運營商按季度向南通日報社繳納電費,同時按照使用電費的﹥5%--≤20%比例向南通日報社繳納綜合管理費,報社開具等額有效發票或收據。
運營商免費提供電動自行車充電站,并負責安裝,安裝人工及材料費由運營商負責,充電站產權歸運營商所有。
運營商承諾其提供的電動自行車充電站設備符合《質量檢驗認證協會團體標準—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設施》(T/SQICA001—2018標準),運營商負責其投入運營的充電設備購買產品責任保險(不低于200萬限額)。
2.中標人需承擔電瓶車充電設備用電費用,按國家電網供電收費標準每半年與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結算一次電費(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之前按實繳付),同時按照使用電費的﹥5%--≤20%比例向南通日報社繳納綜合管理費,報社開具等額有效發票或收據。
3.中標人負責電動車充電樁的日常技檢運維管理,在技術方面從安全角度采用具備即插即用、即拔即停、充滿自停功能的充電樁設備。定時停止充電,過載保護等技術保障充電樁的安全,保持機器外觀整潔,定期做好設備的安全檢查管理工作。在技術方面保障充電樁的安全,如因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等安全責任事故,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中標人承擔,與南通日報社(南通報業傳媒集團)無關。
4.充電樁總輸出功率達4KW,單路最大輸出功率900W;通訊方式:4G。
5.充電支付方式必須具備掃碼功能(微信或支付寶),可隨時查詢使用記錄和查看充電狀態。充電者拔掉充電插頭即可停止充電,并按電動自行車實時功率及實際充電時長(備注:充電時長精確到分鐘,以分鐘計量)為依據計算充電費。充多少算多少,充電不先扣費再消費,不多花壹分錢。150W以內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標準不得高于0.0042元/分鐘。
6.中標人需對電瓶車充電樁進行一月一次例行維保。若設備出現故障,中標人于接報后2小時內給予響應,48小時內上門提供技術服務;負責電動自行車充電站系統的軟硬件升級更新。
7.電瓶車充電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政策規劃調整、整改、拆除或不可抗力自然災害)需要拆除或改變位置的,中標人必須無條件服從并終止合同或改變位置。
8.服務期滿且確定不再續簽合同后,中標人需將機器拆除撤離。
四、其他
1.簽定合同日期:自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內按時簽約。
2.服務時間:服務期限為5年。
3.服務地點: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4.履約保證金要求:
中標人簽訂合同時必須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1000元(履約保證金自本項目安裝調試驗收合格簽字之日起滿一年,且與采購人無未完糾紛15日內無息退還)。否則視為棄權。中標人在合同履約期間有違約的情況存在,保證金即刻歸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所有,中標人不得提出異議或主張。合同期滿后,中標人未有任何違約責任的情況,并繳清充電樁用電費,撤離南通報業傳媒集團后,南通報業傳媒集團將不計利息、無條件退還保證金。
5.驗收的具體方案:
在接到供應商以書面形式提出驗收申請后,在5個工作日內及時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由資產管理處等部門邀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作為支付貨款的依據。
第四部分 開標和評標
一、招標人組織開標。
二、評委會由有關專家組成,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質疑、評估、比較。評委會按照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進行獨立評標。
三、對投標文件的審查及相應的規定
1.下列情況屬于重大偏差
⑴ 投標文件沒有投標人授權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
⑵ 投標文件載明的招標項目的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⑶ 明顯不符合技術規格、技術標準的要求。
⑷ 投標文件載明的貨物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⑸ 投標文件附有招標人不能接受的條件。
⑹ 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
⑺ 投標人所提供資料不真實。
投標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廢標處理。
2.相應的規定
⑴如果單價匯總金額與總價金額有出入,以單價金額計算結果為準;
⑵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位的,應以總價為準;
⑶正本與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為準;
⑷若文件大寫表示的數據與數字表示的有差別,以大寫表示的數據為準。
⑸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報價表)內容與投標文件中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開標一覽表(報價表)為準;
⑹單價金額小數點或者百分比有明顯錯位的,以開標一覽表的總價為準,并修改單價。
四、投標文件的澄清
1. 為了有助于對投標文件進行審查、評估和比較,評標委員會有權向投標方質疑,投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必須及時答疑及澄清其投標內容。
2. 重要澄清的答復應是書面的,但不得對投標內容進行實質性修改。
五、評標方法及標準
采用綜合評分法。分資格審查、技術標、價格標三部分評審,總分值為100分,加分和減分因素除外。
首先由采購人評審投標人資格性、符合性,對合格的投標人由評委會評審技術標,待技術標評審結束后,再開啟商務標。
評委在認真審閱投標文件的基礎上,根據各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的響應情況,對各評分項目進行評分,不得統一打分。
(一)對投標人資格性、符合性審查。
投標人資格性、符合性不合格的,其投標文件判定為無效投標文件。合格的,評委對其投標文件繼續評審。
(二)技術分:55分
各投標人得分為評委會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技術標為55分。
(1)產品功能(8分):
①充電樁具備以下功能:電力接入參數為AC220V/50HZ,配備計量裝置、漏電斷路保護器;插座輸出電壓AC220V、單路輸出功率0~900W、設備待機功率3W、充電方式為手機微信掃描插座二維碼或者在設備主機上刷卡充電、充電消費按電動自行車實時功率及實際充電時長(備注:充電時長精確到分鐘)以分鐘計量為依據計算充電費。得5分,否則不得分;
②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與充電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得3分,否則不得分;
(2)充電服務(12分):
①投標單位提供為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或社區進行充電服務的各案例(合同或合作協議及場景圖片,有一份得2分,最高可得6分;
②充電操作說明滿分6分:提供電瓶車充電操作說明得2分,操作說明通俗易懂加2分,充電操作方便快捷加2分。未提供充電操作說明的,得0分。
(3)充電樁相關安全保障(6分):
①投標單位充電樁具有主動防止電池過充或輸出保護過壓的功能,提供相關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具有CNAS標識的檢測報告的得4分,否則不得分;
②提供充電樁安全保障配套方案得2分,否則不得分。
(4)設備運維保障(6分):
有專門的設備運維保障團隊,設備出現故障可接報后2小時內給予響應,48小時內上門提供技術服務,提供響應服務承諾函得6分,否則不得分。
(5)業績(15分):
投標人充電樁建設在崇川區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欄-分散采購或一般公示欄,有一個成功案例的,得5分,每增加1個加5分,最多得15分。
(6)充電樁產品保險(8分):
提供充電樁產品責任險保險材料得3分,提供充電樁公眾責任險保險材料得3分,提供充電樁平臺客戶端使用界面“無憂充電”等類似商業保險的保障措施材料得2分,否則不得分。
(三)商務分:45分
本次招標價為按照使用電費的﹥5%--≤20%比例向招標單位繳納綜合管理費標準。管理費標準商務評分45分(每1%比例上下浮動3分),為保證合理競爭對≤5%向招標單位繳納綜合管理費的不得分,對﹥20%向招標單位繳納綜合管理費的不得分。
六、中標人的確定
評委對中標供應商報價總表和明細表進行審核,應審核供應商投標報價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寫金額是否一致、總價金額與單價匯總金額是否一致。對過高過低報價的并作為中標供應商的,應重點審核報價明細表有否重大重復報價或漏項報價等情況,一經發現,現場請中標供應商予以澄清,明顯過錯或不能澄清的,經超半數以上評委認定,有權取消供應商中標資格,以此類推確定中標供應商。
評委會認為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通過符合性審查投標人的報價,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或者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書面說明,必要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評委會應當將其作為無效投標處理。
評委會匯總各評委評分后,推薦得分最高的投標人為中標供應商。如出現相同最高分,按投標報價得分高的推薦為中標供應商;如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由評委會根據技術指標優劣,優者推薦為中標供應商。評委會寫出評標報告。
提供相同品牌產品且通過資格審查、符合性審查的不同投標人參加同一合同項下投標的,按一家投標人計算,評審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評審得分相同的,由采購人或者采購人委托評委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確定一個投標人獲得中標人推薦資格,招標文件未規定的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其他同品牌投標人不作為中標候選人。
非單一產品采購項目,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項目技術構成、產品價格比重等合理確定核心產品,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招標人、采購人代表宣布評標結果。
七、其他注意事項
1.在投標、開標時間,投標人不得向評委詢問情況,不得進行旨在影響評標結果的活動。
2.評委會不得向投標人解釋落標原因。
3.在投標、評標過程中,如果投標人聯合故意抬高報價或出現其他不正當行為,招標人有權中止投標或評標。
4.凡在投標、開標過程中,招標人已提示是否異議的事項,投標人當時沒有提出異議的,事后投標人不得針對上述事項提出質疑。比如:招標人在開標中提示評委是否回避,投標人現場未提出異議的,事后不得針對評委回避事項提出質疑。
八、中標通知
中標結果在南通網招標信息欄公告期限為1個工作日。《中標通知書》一經發出,如采購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的,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中標通知書的發放
中標結果公告公示期結束后,中標供應商至資產管理處領取中標通知書,聯系電話:0513-68218842 。
十、其他注意事項
1. 評標委員會不向未中標方解釋未中標原因,不退還投標文件。
2. 若出現少于三家投標方進行投標的,將采取其他方式招標采購。
3. 投標方應承擔所有與準備和參加投標有關的費用,不論投標的結果如何,招標方均無義務和責任承擔相關費用。
4. 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實質性要求,作廢標處理。
第五部分 合同簽訂
合同編號:
協議簽訂: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世紀大道8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方便機關企事業工作人員和辦事人員,有效解決南通報業大廈電動自行車充電難問題,防止出現私拉亂接電線的消防安全問題,創造安全、便利的充電環境,為廣大車主提供全方位的智能服務。現本著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達成如下協議:
一、基本合作框架
1.由乙方在報業大廈南、西及北側停車棚免費提供“閃開·來電”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站 ,并負責安裝,安裝人工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充電站產權歸乙方所有。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實際需求,與乙方溝通協商之后適當增減充電站的投放數量,最終投放數量為26臺。甲方為乙方提供放置場地、主電源以方便乙方安裝施工。
2.乙方不得隨意更改雙方商定的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站的鋪放位置、數量。
3.乙方負責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站的安裝及定期保養和維修,對充電站進行日常巡檢,做好安全使用說明,提醒用戶愛護設備,不在充電站上涂寫、張貼或遮蓋,不私自加裝分線盒或轉接板進行每路多車充電,禁止改裝車輛及貨運電動自行車及汽車或者其他大功率電器設備在乙方設備上進行充電或用電行為。服從甲方對區域停車場的統一管理,若充電站及附屬設施在管轄區內被盜或人為破壞,甲方應配合乙方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合作方式及期限
1.甲、乙雙方以合作方式經營管理,合作期限為 伍 年,合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滿前一個月,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繼續合作,雙方可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安裝地點:報業大廈南、西及北側停車棚;投放數量: 26 套,甲、乙雙方溝通協商之后可適當增減充電站的投放數量。
3.甲方按當地國網電力電價 0.6414 元/度供電給乙方,乙方應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電費(電費計量以甲、乙雙方認同所裝電度表為準)及管理費。甲方按實際繳納費用開具財政收據或發票給乙方。
4.如國網電力電價調整,甲、乙雙方結算電價相應調整。
三、其他事項
1.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后,協議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協議,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協議中任何一方違約,應按其違約行為給對方帶來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期間,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不得拆除和改動乙方投入的充電設施,否則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照實際的損失進行賠償。
1.2本協議終止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有權安排工作人員自行拆除智能充電站并將智能充電站取回,甲方應給予必要的便利和協助,乙方延遲拆除的,甲方可以進行拆除。
2.事故責任
因設備自身缺陷導致設備損壞或報廢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和事故,由乙方自行協調處理,與甲方無涉。
3.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出現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充電站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協議生效及其他事項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蓋 章: 蓋 章: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一、中標供應商和采購部門在接到《中標通知書》后15日內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后中標供應商方可履約,否則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標人自行承擔。合同一式六份(辦公室、紀檢部門、采購部門、中標單位、財務處、資產管理處各一份)。所簽合同不得對采購文件作實質性修改。采購部門不得向中標供應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為簽訂合同的條件,不得與中標供應商私下訂立背離采購文件實質性內容的協議。
三、采購部門故意推遲項目驗收時間的,與供應商串通或要求供應商通過減少貨物數量或降低服務標準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調換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應商出具虛假發票或任意更改銷售發票的,謀取不正當利益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中標供應商出現違約情形,應當及時糾正或補償;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發現有假冒、偽劣、走私產品、商業賄賂等違法情形的,應由采購單位移交工商、質監、公安等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第六部分 質疑提出和處理
一、質疑的提出
(一)質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質疑的供應商應當是參與所質疑項目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2.潛在供應商已依法獲取其可質疑的采購文件的,可以對該文件提出質疑。對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在獲取采購文件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
(二)質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質疑必須按《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江蘇省政府采購供應商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提交,質疑實行實名制,不得進行虛假、惡意質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質疑函,資產管理處有權不予受理。
2.質疑函應包括:
(1)質疑投標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2)具體、明確的質疑事項及明確的請求;
(3)質疑的事實依據和必要的法律依據;
(4)提起質疑的日期;
(5)認為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可能受到損害的相關證據材料;
(6)質疑函應當署名:質疑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質疑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質疑人為聯合體的,則聯合體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須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未按要求簽字和蓋章的為無效質疑,中心將不予受理。質疑人委托代理質疑的,應當向資產管理處提交授權委托書,并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和事項。
3.質疑函需遵循的原則:
提出質疑時,必須堅持“誰主張,誰舉證”、“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臆測。屬于須由法定部門調查、偵查或先行作出相關認定的事項,質疑人應當依法申請具有法定職權的部門查清、認定,并將相關結果提供給招標人。招標人不具有法定調查、認定權限。
(三)質疑提出的時效要求
1.投標人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資產管理處或采購人提出質疑。上述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是指: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節結束之日;
(3)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投標人認為采購文件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資產管理處或紀委辦公室提出質疑;投標人認為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以書面形式向資產管理處提出質疑。
2.投標人應在法定質疑期一次性提出針對同一采購程序環節的質疑。
二、《質疑函》的受理和答復
1. 資產管理處收到質疑函后,將對質疑的形式和內容進行審查,如質疑函內容、格式不符合規定,資產管理處將告知質疑人進行補正。
2. 質疑人應當在法定質疑期限內進行補正并重新提交質疑函,拒不補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未重新提交質疑函的,為無效質疑,資產管理處將不予受理。
3.采購人答復供應商質疑應當采用書面方式并依法送達,質疑供應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絕簽收的視為已經送達。
三、質疑處理
1. 質疑成立的處理
(1)對于內容、格式符合規定的質疑函,資產管理處在收到投標供應商的書面質疑后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秘密。
(2)對采購文件提出的質疑,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開展采購活動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購文件后繼續開展采購活動;否則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3)對采購過程、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的質疑,合格供應商符合法定數量時,可以從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中另行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的,應當依法另行確定中標供應商;否則應當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質疑不成立的處理
若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對中標、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開展采購活動。
3.虛假質疑的處理
(1)投標人提出書面質疑必須有理、有據,不得惡意質疑或提交虛假質疑。否則,一經查實,資產管理處有權依據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報請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對該投標人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
(2)在江蘇省范圍內一年累計三次以上質疑,均查無實據的供應商將按失信行為記入該注冊供應商誠信檔案中。
(3)資產管理處受理質疑和答復相關咨詢,聯系電話:0513-68218842,聯系人:姜健 。
第七部分 投標文件組成
投標文件由資格審查文件、技術文件、商務文件組成
(一)、投標文件的組成
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三部分分開單獨密封)
1.資格審查文件
2.技術文件
3.商務文件(商務報價)
(二)、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
1.投標人必須編制壹份投標“正本”、肆份投標“副本”。“正本”與“副本”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正本為準。
2.投標文件均應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書寫或A4紙打印,按具體要求由投標人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鑒或簽名。
注意事項:
請投標人攜帶相關原件用于評標現場核查。確實不能提供原件的,則需投標人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因攜帶證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單位名稱:
地址:
姓名: ,性別: ,職務: , 身份證號碼:
,系(供應商名稱)的法定代表人,以本公司名義參加南通報業傳媒集團(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招標采購的投標活動,代表本公司簽署投標文件、進行合同談判、簽訂合同和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
特此證明。
供應商名稱:(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
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本授權書聲明:注冊于(國家或地區的名稱)的(公司名稱)的在下面簽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代表本公司授權在下面簽字的(公司名稱)的(被授權人的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 ,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參加南通報業傳媒集團(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的投標,以本公司名義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與事務。
本授權書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應商名稱:(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處 |
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
我單位 (供應商名稱)鄭重聲明: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 (在下劃線上如實填寫:有或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說明: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聲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2報名時單獨提交、不要密封)
附件1: 廉潔承諾書
一、為了保證招投標采購活動的公平競爭,促進廉政建設,我公司承諾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在參加南通報業傳媒集團采購活動時做到遵守法紀、法規和廉政建設各項規定,誠實守信,堅決拒絕商業賄賂,不發生如下不當行為:
(一)不向采購組織方工作人員及其家庭成員提供以下不正當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給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高檔禮品;
2.報銷或支付應由其個人負擔的費用;
3.宴請或邀請去營業性娛樂場所活動;
4.其它行賄及提供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二)不和他人串通競談,或者利用不正當手段謀求中標。
(三)違反紀律、法規和廉政規定,影響產品質量。
二、我公司如實施了上述行為之一,自愿接受如下處罰:
1.報名、投標、中標等資格無效;
2.處以采購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3.貴單位對不良行為予以記錄并公告;
4.三年內禁止參加貴單位采購活動;
5.情節嚴重的,報請有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承諾單位: 承諾人:
年 月 日
附件2: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接受投標文件存根
項目名稱:
接收時間:2021年 月 日 時 分
單位全稱 | |
受委托人 | |
聯系方式 | |
單位電話 | |
提交遞交文件份數 | 份 |
接受人 |
(招標單位留存)
---------------------------------------------------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接受投標文件回執
項目名稱:
接收時間:2021年 月 日 時 分
單位全稱 | |
受委托人 | |
聯系方式 | |
單位電話 | |
提交遞交文件份數 | 份 |
接受人 |
商務標報價總表
項目報價表 | |||
日期: 年 月 日 | |||
單位名稱(投標人): |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綜合管理費為使用電費比例為 |
% | ||
投標人(蓋章)簽字: |
南通日報社 2009-2021 版權所有
蘇ICP備08106468-3號蘇新網備2010048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2120180013
南通報業傳媒集團擁有南通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13-68218870 郵箱:ntrb@163.com
發行熱線:85118867 廣告熱線:85118892 爆料熱線:85110110
聯系地址:中國江蘇省南通市世紀大道8號